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蒸汽分汽缸安全技术规范蒸汽储气罐要求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提供特种设备相关资料和必要蒸汽储气罐检验、检测条件,并对资料蒸汽储气罐真实性负责。
第十条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对检验、检测过程中知悉蒸汽储气罐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不得从事有关特种设备蒸汽储气罐生产、经营活动,不得推荐或者监制、监销特种设备。
第十六条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及其检验人员利用检验工作故意刁难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蒸汽储气罐,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有权向负责特种设备蒸汽分汽缸安全监督管理蒸汽储气罐部门投诉,接到投诉蒸汽储气罐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第四章 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