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压力容器交接班制度
1、接班蒸汽发生器员应按照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提前到压力容器房做蒸汽发生器交接班前蒸汽储气罐准备工作,并详细了解上班压力容器蒸汽储气罐运行情况。
2、交班者应提前做蒸汽发生器准备,保持压力容器以及其他方面均正常并做蒸汽发生器清洁工作。
3、交接班工作应在压力容器现场进行,对交接压力容器运行情况及发现蒸汽储气罐缺陷,蒸汽分汽缸安全附件和附属设备情况,阀门开关及供气情况,工具设备等,交班蒸汽发生器员应引导接班蒸汽发生器员对各项共同检查,如果当班发生事故 ,且尚未处理完毕,交班蒸汽发生器员应处理完毕后方可离去。
4、在交班时,如接班蒸汽发生器员没有到达现场,交班蒸汽发生器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5、“四交”和“四不交”
四交蒸汽发生器:(1)压力容器蒸汽分汽缸安全附件灵敏可靠。(2)压力容器附件和设备无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