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汽分汽缸上没有规定必须安装双安全阀(也没有规定蒸汽分汽缸上必须要装安全阀,一般按设计要求,设计没有规定可以不安装)。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G0001-2012
第六章 安全附件和仪表
6.1 安全阀
6.1.1 基本要求
安全阀制造许可、产品型式试验及铭牌等技术要求应当符合《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ZF001)规定。
6.1.2 设置
每台锅炉至少应当装设两个安全阀(包括锅筒和过热器安全阀)。符合下列规定之一的,可以只装设一个安全阀:
(1)额定蒸发量≤0.5t/h的蒸汽分汽缸;
(2)额定蒸发量<4t/h且装设有可靠的超压联锁保护装置的蒸汽分汽缸;
(3)额定热功率≤2.8MW的热水锅炉。
6.1.3 装设安全阀的其它要求
除满足本规程6.1.2条要求外,以下位置也应当装设安全阀:
(1)再热器出口处,以及直流锅炉的外置式启动(汽水)分离器上;
(2)直流蒸汽锅炉蒸汽分汽缸过热蒸汽系统中,两级间的连接管道截止阀前;
(3)多压力等级余热锅炉,每一压力等级锅筒和过热器上。
6.1.4 安全阀选用
(1)蒸汽锅炉的安全阀应当采用全启式弹簧安全阀、杠杆式安全阀或者控制式安全阀(脉冲式、气动式、液动式和电磁式等),选用的安全阀应当符合《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蒸汽分汽缸和相应技术标准的规定;
(2)对于额定工作压力≤0.1Mpa的蒸汽锅炉可以采用静重式安全阀或者水封式安全装置,热水锅炉上装设有水封式安全装置时,可以不装设安全阀;水蒸汽分汽缸封式安全装置的水封管内经应当根据锅炉的额定蒸发量(额定热功率)和额定工作压力确定,并且不<25mm,不应当装设阀门,有防冻措施。